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污水處理廠藥劑的用量取決于多種因素,包括污水的性質、處理目標、所選藥劑的類型和濃度、處理工藝以及運行條件等。
以下是一些常見的藥劑及其用量范圍,但請注意,這些數(shù)據(jù)僅供參考,實際用量需要根據(jù)具體情況進行調整:
絮凝劑:
聚合氯化鋁(PAC):用量在10-100 mg/L之間,具體取決于污水的渾濁度和所需處理效果。
聚丙烯酰胺(PAM):用量在0.1-2 mg/L之間,具體取決于污水的性質和處理要求。
助凝劑:
硫酸鋁:用量在10-50 mg/L之間,用于增強絮凝效果。
pH調節(jié)劑:
氫氧化鈉:用量在1-10 mg/L之間,用于中和酸性污水或提高絮凝效果。
硫酸:用量在1-10 mg/L之間,用于中和堿性污水或提高絮凝效果。
氧化還原劑:
氯氣:用量在1-10 mg/L之間,用于消毒和氧化有機物。
過氧化氫:用量在1-10 mg/L之間,用于氧化難降解有機物。
消毒劑:
次氯酸鈉:用量在10-20 mg/L之間,用于消毒和去除病原體。
在實際應用中,污水處理廠的藥劑用量需要通過試驗和小試來確定值。此外,藥劑用量也會隨著季節(jié)變化、進水水質波動等因素而調整。因此,建議在專業(yè)人員的指導下進行藥劑用量的調整。